根据《深圳市宝安区人民政府印发深圳市宝安区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支持企业复工复产和保障重大项目建设的若干措施的通知》(深宝府[2020]1号文)和《宝安区“四上”企业复工防控补贴发放操作实施细节》的规定,经过市、区有关单位的统计和筛选,宝安区人力资源局已为所有符合条件的“四上”企业发放复工防控补贴,目前“四上”企业复工防控补贴发放工作已全部结束。未取得补贴的有关“四上”企业如有异议,请于2020年12月9日向宝安区人力资源局书面反馈。如提出异议的,应当在异议材料上加盖本单位公章,为保证异议处理客观、公平、公正,保护公示企业的合法权益,匿名提出异议的不予受理。 地址:深圳市宝安区委区政府大楼536、549室。 联系人:向小姐:29999582; 张小姐:29999580深圳市宝安区人力资源局 2020年12月3日原文链接:http://www.baoan.gov.cn/rlzyj/zwgk/tzgg/content/post_832161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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