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地级以上市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广东省重点领域研发计划管理办法(试行)》已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广东省科学技术厅 广东省财政厅 广东省审计厅2020年10月22日附件:《广东省重点领域研发计划管理办法(试行)》原文链接:http://gdstc.gd.gov.cn/zwgk_n/zcfg/gfwj/content/post_312637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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